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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池州市东至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7-05 18:13:49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3年东至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东至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并于2023年7月5日起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http://http://www.dongzhi.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7月(含)以后出生”。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东至县卫健委二楼会议室(东至县尧渡镇尧南路12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填写《2023年东至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报名现场领取,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二寸照片3张。

  其中:①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此类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③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