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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25人)
2023-07-05 11:41:25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17日前取得。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7月17日。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度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共计25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缴费网址:见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ingyin.gov.cn)通知公告栏。

报  名  时  间:2023年7月17日9:00—7月19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7月17日11:00—7月20日16:00

缴  费  时  间:2023年7月17日11:00—7月21日16:00

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26日9:00—7月2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度济南市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20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pyxwzzbrcgzk@jn.shandong.cn。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