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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淄博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聘1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05 11:43:17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10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相貌端正;

3.淄川区常住户口或常住人口;

4.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好,有一定普通话基础,熟悉电脑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开除的人员;

2.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笔试(A01、A02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zichuan.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1日16:00。

审核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1 日23:59。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笔试与资格审查

1.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7月13日8:00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二楼(般阳路22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