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遵义市新蒲新区招聘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2023-07-04 16:28:33   地区:贵州   浏览:0

  九、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xinpu.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招聘的,取消招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招聘。经公示无异议,由区党工委群团部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统一纳入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薪酬待遇按遵义市新蒲新区婚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可通过电话咨询了解薪酬情况),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28954844(招聘工作办公室)

  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13595279533

  监督电话:0851-28659141(新蒲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0851-28954844(招聘工作办公室)

  附件:遵义市新蒲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婚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一览表(1).xls

  遵义市新蒲新区婚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