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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邢台市襄都区选聘教育系统人员公告
2023-07-04 16:30:39   地区:河北   浏览:0

  3.根据应聘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方式择优确定。

  4.是否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情况在报名及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后另行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在体检与考察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公示

  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的人员,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通过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rsbm.xtqdjyf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违纪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特别提示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319-3285199(人社局)

  0319-3605017(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0319-323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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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襄都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