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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
2023-07-03 17:10:5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二)评估

  评估由科右中旗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评估通过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结合各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笔试环节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未达到1:3比例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如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3.总成绩计算

  评估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确定拟引进人选

  根据各岗位引进人数,在应聘各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引进人选。

  (四)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岗位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科右中旗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照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

  1.拟引进人才信息在科右中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所空岗位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聘用及进编手续

  1.所有拟引进人员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在本次“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因应聘人员个人主观原因主动放弃引进资格(不包括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等客观原因不予引进的),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规定

  (一)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科右中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科右中旗发布、科右中旗组工等媒体发布,请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