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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亳州学院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3-07-03 17:11:53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做好2023年度亳州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

  二、招聘计划

  专职思政课教师3人、专职辅导员6人,全部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计划如下:

招聘

岗位

拟聘

人数

岗位

代码

学历

(学位)

招聘专业

备注

专职

思政课教师

3

2023301

硕士

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国史(0602)、法学(0301)

 

专职

辅导员

6

2023302

硕士

研究生

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外,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8.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9.专职辅导员岗位需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阶段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有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除外);

  10.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http://hr.bzuu.edu.cn:8888/zp.html,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上传以下扫描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党员证明;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在读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5.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现供职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要求有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学生工作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8.要求有学生干部经历的,需提供就读高校(学生管理部门或院、系)出具的学生干部任职情况证明(一学年及以上);

  9.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1-9项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报名时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电子版上传,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2023年专职思政课教师岗(或专职辅导员岗)应聘材料。未按规定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