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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亳州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3-07-03 17:12:31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做好亳州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精准引进高水平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对岗招聘、择优聘用。

  (三)方式灵活、一人一议。

  二、招聘计划

  人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均纳入事业编制。

  三、人才待遇

  人才待遇见亳州学院人事处网站《亳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者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术非常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投递个人简历至各用人单位邮箱(简历投递邮箱见招聘计划表)。提交简历时,请一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教学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

  (二)资格初审

  收到应聘人员投递的报名材料后,相关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通知其来校参加考核。

  (三)考核

  1.考核组织:招聘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处、组织部、办公室、纪委办和相关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2023年人才招聘工作。

  2.考核主体:用人单位需成立招聘考核组,以自主组织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邀请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科研处等部门人员参加,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并组织应聘人员参加考核。考核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本校或基层用人单位专家数不超过考核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3.考核方式:考核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采取面试、试讲(说课)、学术水平评价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学术道德等。

  4.考核成绩:考核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低于75分的人员,学校不予录用。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核成绩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