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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廊坊霸州市选聘教师公告
2023-07-01 10:42:38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霸州市人社局审批,再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档案、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霸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16-728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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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州市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霸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