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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廊坊市文安县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2023-07-01 10:55:47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聘高中教师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开展选聘工作。

  本次选聘工作由安县人社局、文安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共计50名,其中高中语文教师9名(含职中)、高中数学教师10名(含职中)、高中英语教师8名(含职中)、高中物理教师6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2名、高中政治教师4名、高中历史教师4名、高中地理教师6名(具体情况见附件2: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应具备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9日至2005年6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二)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三)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2023年)

  (四)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五)对报考人员的要求

  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应出具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