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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阳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7-01 10:56:20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做好2023年度阜阳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精准引进高水平人才,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实现我校跨越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对岗招聘、择优聘用。

  (三)坚持方式灵活、一人一议。

  二、招聘计划

  详见《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1),均纳入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副教授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教授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不予录用: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人才待遇

  人才引进待遇、业绩要求及其它规定详见人事处网站《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摘要》。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投递个人简历至各用人单位邮箱。提交简历时,请一并详细提供科研成果清单、科研工作计划等材料。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初审。邮件发送后的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回复的,可电话咨询邮件投递的用人单位。此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

  (二)考核工作

  1.考核组织: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新进人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人才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2023年人才招聘工作。

  2.考核主体:博士、博士教授(副教授)及以上的新进人员以用人单位自主组织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邀请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纪委办人员参加,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和组织新进人员参加考核。考核组由7人组成,成绩按要求评定。

  3.考核方式:考核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采取面试、试讲(说课)、学术水平评审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新进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学术道德等。

  4.考核成绩:高层次人才(团队)考核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低于75分的人员,学校不予录用。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核成绩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工作

  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