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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6-29 11:34:30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吕梁市教育改革行动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吕梁市教育局计划组织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7.吕梁市第一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六年高中教学工作经验或带过两届高三毕业班,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计划110名,其中吕梁市第一中学20名,吕梁市贺昌中学15名,吕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5名,吕梁市第四中学20名,吕梁一小4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岗位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人选。

  六、招聘程序

  由吕梁市教育所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制定《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6月27日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8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要求上传本人半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