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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研究生实施方案公告
2023-06-26 20:33:01   地区:云南   浏览:0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现曲靖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3〕8号)及《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人员15名,特制定本方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岗位报名情况及其他各招聘环节的信息,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名开始之日前(2023年7月6日)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书);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研升博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的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面试比例的,需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面试比例和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与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7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或中职及其以上,按照政策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招聘(即: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高校讲师、主治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取得副教授、教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7月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