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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庆桐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6-26 10:18:46   地区:安徽   浏览:0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引进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考察、公示、报到上岗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导致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有效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引进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桐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面向社会引进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引进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0556-6121705(桐城市融媒体中心党务人事部)

  0556-6099020(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0556-6121929(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56-6099002(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3年桐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桐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2023年桐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

  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