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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巴中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6-21 21:32:28   地区:四川   浏览:0

  经笔试入围面试的考生,将电话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面试考核。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考核。

  3.面试成绩。报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

  1.不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

  2.需要进行笔试的,其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查询。

  (一)体检

  1.体检对象。体检人选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同一岗位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卫生健康委加试确定。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引进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人员。

  2.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市卫生健康委及市中心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实施。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用人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引进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考察递补

  因报考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因报考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由专项引才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意,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

  六、公示和引进

  根据报考考生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