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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巴中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6-21 21:32:28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考试考核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7日(星期五)09:00-18:00,市卫生健康委(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49号市卫生健康委502室)。

  2.资格复审对象:所有开考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考生。

  3.资格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考生,应携带在网上报名时从报名网站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2份(贴照片)、2寸免冠彩照2张(与《报名信息表》照片同底版)、报考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原件交审查人员认定,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存档备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报考考生还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学业成绩及现实表现证明”。

  2.如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须提供确属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

  3.如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须提供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

  4.以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如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须提供国内开设相关专业的国家各部委属及各省<区、市>属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5.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硕博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以具有岗位需求专业学习经历为由报考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具有相关学习经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6.巴中市外在编在岗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市外定向委培生、服务期未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出具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考察前提交)。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现场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考试考核方式

  报考比例高于5:1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报考比例低于或等于5:1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本次专项引才笔试时间为7月8日(如有需要笔试的岗位),面试时间为7月9日,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

  (三)笔试有关事项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综合业务素质测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参考《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笔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通过巴中党建网及时公布,请报考考生注意查询。

  (五)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对象。(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人员依据笔试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列为面试对象;(2)不需要进行笔试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列为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