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内蒙古包头东河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2023-06-21 21:33:3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三)考察工作由东河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报考人员应在总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以在职身份报考(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报名时应如实说明。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或与原所在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含仲裁、诉讼或服务期协议)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考察或到岗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后产生的缺额,在备案前,依次递补。

  (二)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依据备案规定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四)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十、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东河区纪委及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报考人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建立考试诚信制度。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平等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东河区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