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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包头东河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2023-06-21 21:33:3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根据我区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东河区教育系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列编教师85名,详见《东河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根据要求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5日之后出生的),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2.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第二学位不可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期未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定向招录岗位人员范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