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3-06-21 21:33:45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简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14号,创立于1954年5月,是一所具有69年办园经验和辉煌历史的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和示范性托育机构。多年来秉承“播下爱的种子,静待成长。传递爱的期望,和煦诱导。”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健康自信,文明乐群,善思好学”的幼儿为目标,在实践中不断开拓前行,凝练出了“悦心、悦智、悦成长”的园所文化。

  幼儿园教师队伍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积极向上,教科研能力强,本科学历率达93%,中、高级职称人数达31人,有良好的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平台,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获评为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自治区绿色幼儿园、广西营养健康食堂、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广西家庭教育示范点和南宁市基础教育先进科研机构,是自治区教育厅认定的幼小衔接试点园、托幼一体化试点园。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标准、职业资格、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的实名编制和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假期和工作日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14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办公楼四楼党政办公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名登记表须贴上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现场查验后交还应聘者。

  (3)岗位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导致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