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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定市蠡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6-19 15:41:09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进一步充实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其中,高中40名,初中70名,小学9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的顺利实施及结果的公正、公平,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蠡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雄安新区和定州市),高校毕业生和研究生学历不限户籍;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

  (六)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幼儿园学段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报考小学岗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岗位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七)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八)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学校没有颁发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9日。

  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九)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其中招聘计划的50%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参考范围: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十)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二)报名网址及注意事项

  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21:82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至6月30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