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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06-19 15:51:56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所学专业也须符合岗位表中本科专业要求。

  2.“社会人员”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所学专业也须符合岗位表中本科专业要求。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年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其他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5.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