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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廊坊市固安县选聘教师公告
2023-06-19 15:18:58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8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择优选聘。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选聘方式,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固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80名,具体选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固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6月14日—6月20日,在固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1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须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的学历、学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具有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人员在聘用前须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16日。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期满人员。

  (四)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