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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宿州市砀山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3-06-12 15:12:33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师资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文件精神,现将砀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共计20名(见附件1),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砀山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6月8日(含)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八)岗位表中“限砀山县户籍人员报考”的岗位,以下人员可以报考:一是具有砀山县户籍;二是中、高考时为砀山县户籍的生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陆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dangshan.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正确填写报名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砀山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6月22号上午9:00点至11:00点对网上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砀山县人社局三楼312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