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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马鞍山市博望区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3-06-10 09:47:21   地区:安徽   浏览:0

  马鞍山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议和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担当作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3年博望区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博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村(社区)“两委”成员3 名,博望镇、丹阳镇、新市镇各1名,各镇所属村(社区)“两委”成员限报本镇岗位。具体详见《2023年博望区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现任的村(社区)“两委”正职,在村(社区)“两委”正职任职满3年(截止2023年6月),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现任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正职除外)任职满5年(截止2023年6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各镇党建办。

  3.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3)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镇验证的任职文件;(5)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经镇党委审核的《2023年博望区面向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各镇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的,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后将人选名单、报名材料等于6月20日上午12:00前报送区委组织部417室。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区直有关单位对各镇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的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有关知识、写作等。笔试总分为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