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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32名)
2023-06-08 09:02:53   地区:河北   浏览:0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公布。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其中,沧州市第十八中学招聘岗位的体检工作由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和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咨询电话:0317-3092124),在此后的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均由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和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负责。

  七、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其中,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在沧州党建网(http://www.cangzhoud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1.报名期间,有关事宜请咨询《岗位信息表》中对应的事业单位联系电话。

  2.打印《笔试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317-2079971。

  3.网站技术保障电话:0317-7588219转分机8504,(非工作时间请联系18631771204)。

  4.沧州市人社局事业科电话:0317-3206528、2050993。

  附件:1.沧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

  3.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承诺书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