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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32名)
2023-06-08 09:02:53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2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沧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和微信公众号“沧州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其中,沧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调工作人员面向沧州市所辖县(市、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招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3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沧州辖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沧州辖区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级证等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12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3年6月1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成绩合格”,即可报名;进入证件审核阶段后,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