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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人)
2023-06-06 19:42: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综合类(A类)岗位,其中:A1、A2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3类岗位(面向淄川区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管理岗位或初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6月27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3年6月27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九)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浮动窗口)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6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6月30日12:00。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6月30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6月30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B),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截止2小时前(即6月30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