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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海口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3-06-02 16:18:47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围绕“椰城优才智汇海口”招才引智活动,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市教育引才力度,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和2023年秋季学校用人需求情况,海口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教师233名。被聘用者为事业编制教师,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而定。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7)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或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等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业资格、专技证书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海口市教育局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非应届生)》《海口市教育局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应届生)》(见附件1、2)。

  1.对应届毕业生身份及范围的界定:①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②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

  2.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

  3.本次报考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通过海口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aikou.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