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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定市满城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3-06-01 17:22:03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促进我区教育持续稳定发展,落实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保持教师队伍活力,提高教学质量,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9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岗位信息表部分岗位直接面试)。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所需条件等详见《保定市满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求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岗位信息表》中标注直接面试的岗位,完成网上报名和审核后,考生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数为个人综合成绩。

  8.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9.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中小学应聘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高中应聘人员对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但须在任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10.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1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2.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http://ruizhirenli.cn(推荐使用360极速浏览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