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廊坊永清县招聘教师公告
2023-06-01 17:35:56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0名。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永清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发布公告

  2023年6月1日,在永清县政府网站(http://www.yongq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说明:

  (1)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专项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北京冬奥(冬残奥会)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

  (1)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2023年期满人员)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10、具有符合岗位要求学科及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可报考低学段,学前教师岗位除外)。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严格持证上岗,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1、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1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