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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池州学院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招聘公告
2023-06-01 17:36:16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保密、监督等规定

  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66-2748708(纪委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其他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校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池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66-2748730

  徐老师联系电话:0566-2748726;

  特此公告

  附件:

  1.池州学院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2.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按时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参考模板)

      4.同意报考函(参考模板)

      5.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模板)

      6.学生干部证明(参考模板)

      7.高校学生相关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

  附件1-7.rar

  池州学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