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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池州学院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招聘公告
2023-06-01 17:36:16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做好2023年度池州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池州学院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条件

  1.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历学位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国家认可的境外或国外大学相关专业也可报考,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以第一作者在三类期刊上发表文章。

  5.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还要求具备下述两项条件之一:

  (1)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学生校长助理,校学生社团负责人)。

  (2)从事高校学生相关管理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政策待遇

  编制岗位管理,具体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所有应聘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PDF文档以“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命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见岗位招聘计划表)。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应聘多个岗位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一)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15日。应聘材料应包括:

  1.《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承诺书(附件3),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5.公开发表的论文。

  6.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材料(附件5)、所在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或院系党组织加盖公章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所在学校学工/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证明(附件7)等)。

  7.如与池州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人员报考我校岗位,请在《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中“其他需要说明问题”说明。

  应聘人员的以上个人材料须客观真实,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