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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德州临邑县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3-06-01 17:39:43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妊娠提出暂缓体检的考生,须参与选岗,待体检合格后再予以公示聘用,进入本单位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因考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选岗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1《临邑县2023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再进行变更。选岗过程中因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选岗确定后,合并岗位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如未按规定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部分单位新进人员,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相关岗位已在附件1的招聘岗位栏中注明。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inyixi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本简章由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