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德州临邑县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3-06-01 17:39:43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事业编制教师5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公办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关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工作单位(含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6月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限临邑户籍岗位的考生,其落户时间须在2023年6月1日之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含试用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报名网址:http://www.linyixian.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9:00—6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日11:00—6月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inyixian.gov.cn/)获取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初审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6月3日16:00后,尚未报名的,不能再报名;2023年6月4日16:00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修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