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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南陵县卫健系统引进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2023-06-01 10:26:38   地区:安徽   浏览:0

  4.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初审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陵县卫健委和南陵县总医院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通知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照资格复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大于10:1,则该岗位先组织笔试再组织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等于10:1,则该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和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通知书》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解剖学》、《生理学》。

  3.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10:1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设定笔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六)面试

  面试由南陵县卫健委会同南陵县总医院组织实施,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70分,低于合格分不予录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引进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南陵县总医院会同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审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经南陵县卫健委审议后,报县委人才办备案。引进对象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办理引进(聘用)手续(南陵县医院和南陵县中医医院的引进人员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再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在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之前,由引进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等材料的2023年毕业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引进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