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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咸宁市通城县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3-05-29 11:33:57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通城县实际,现将2023年通城县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设城区学校中小学教师岗位278个,其中:高中76个,中职13个,初中95个,小学94个。

  二、招聘条件

  (一)各学段学校学历学位要求

  1.中学:

  (1)第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师范类专业;

  (2)第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中职:

  中职文化教师类:

  (1)第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师范类专业;

  (2)第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中职职业教师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3.小学: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师范类专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特殊学校学历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所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均不含专升本,院校批次的确定,

  一律以2020年该院校划分的招生批次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均要求有学位证。

  (二)专业

  1.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一致;

  2.本科学历非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学科与岗位计划表所要求一致;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和全日制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

  (三)年龄及教师资格证

  1.本科学历学位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考生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报考中职学校教师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4.“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

  3.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如有吸毒史、性侵史、严重失信等);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通城县在编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及高校网站、宣传栏、就业指导部门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通城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收取,报名时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者缴费,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时告知缴费办法。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缴费后不予退款。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可减免报名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