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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市临淄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3-05-25 14:47:34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30日11:00至6月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3.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除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6月2日12: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4.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结果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6月4日14:00-16:00登录报名系统补报其他岗位。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23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3年6月16日14:00起,至笔试开考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六、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2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上述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