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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市临淄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3-05-25 14:47:34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教师岗位。其中: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中小学、中职、幼儿园B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幼儿园A(A1、A2、A3、A4)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等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等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5月30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在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3年5月30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0日。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

  五、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09:00-6月2日12:00。

  初审时间:2023年5月30日09:00-6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日09:00-6月3日11:00。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6月2日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