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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5-24 09:52:10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5名,其中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2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

学科

道法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历史

体育

音乐

合计

初中

1

2

4

6

2

1

1

1

18

学科

道法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计算机

科学

心理健康

合计

小学

2

12

5

3

1

1

1

2

27

  三、招聘对象

  (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二)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并具有毕业后三年及以上的连续在校教育教学经历。

  (三)清远市清城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职员或参加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且已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下列人员不接受报名:

  (1)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清远市清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违约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2)专业要求: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

  (4)报考年龄: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和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3日00:00至2023年6月7日23:59′59″(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