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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襄阳枣阳市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2023-05-23 10:22:16   地区:湖北   浏览:0

  枣阳市地处湖北省西北部,版图面积3277平方公里,总人口112万,辖12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个农场管理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枣阳市连续五年跻身全国百强县,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食品工业强市、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市)、湖北省高质量发展重点县市。汉风古邑、鄂北粮仓;英雄之城、全国百强;千古帝乡、花海枣阳,诚邀广大英才来枣共谋发展!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枣阳市委、市政府决定,2023年公开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专业要求

  引进硕士研究生50名(见附件,按专业类别引进,可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对相关专业类别的引进数量进行调剂)。引进博士研究生数量不限,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二、引进对象

  国内和海外高校往届、2023年应届毕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上述引进对象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三、引进条件

  1.报名者除应符合对应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和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和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2023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理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理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

  (6)在枣阳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在枣阳地区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取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政策待遇

  1.工资待遇。实行一年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内根据专业匹配度和人岗相适度输送到市直部门锻炼,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的,博士研究生比照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待遇,硕士研究生比照享受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待遇,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后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七级职员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2.生活补贴。引进紧缺人才在枣阳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内)由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30万元,按照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硕士研究生9万元,每年3万元逐年发放。

  3.住房保障。引进紧缺人才本人及配偶在枣阳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近5年内无产权房出售交易记录的,由市政府统一提供人才公寓,免费使用5年,作为过渡性用房;引进人才在枣购买经市住建局等部门认定的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购房首付款补贴,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