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襄阳老河口市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2023-05-23 10:22:38   地区:湖北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专项引进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引进对象

  (一)引进数量

  引进研究生50名(见附件1.按专业类别引进,可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对相关专业类别的引进数量进行调剂)。部分专业类别已明确男、女引进名额的,依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分开确定男、女引进对象。

  (二)引进对象

  往届、2023年应届毕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上述引进对象的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者除应符合对应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资质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4.2023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已在老河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引进的紧缺人才到岗工作后,解决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的,博士研究生比照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待遇,硕士研究生比照享受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待遇;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七级管理岗位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八级管理岗位待遇。

  (二)生活补贴。引进的紧缺人才在老河口工作期间由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8万元生活补贴(分60个月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2万元生活补贴(分60个月发放,每月2000元)。

  (三)住房安排。引进的紧缺人才(父母及配偶)在市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房产的,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作为过渡性用房,为期三年。

  (四)购房补贴。引进的紧缺人才购买经住建局等部门认定的新建商品住房,可申领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发放8万元(税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发放4万元(税前)。

  (五)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紧缺人才的配偶可采取对等调动、推荐就业等途径妥善安排就业,子女入学、落户优先予以解决。

  (六)跟踪培养。将引进人才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跟踪培养。对符合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等级晋升条件的,可按相关程序优先考虑。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对条件成熟的,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使用。

  (七)服务年限。引进的紧缺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引进后在老河口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参加老河口市外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企业等招录招聘考试。服务期未满离职需经批准,停发并退还生活补贴。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专项引进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择优选拔等程序进行,不向报名者收取考试、体检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