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助力南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襄阳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到南漳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2023年“水镜·智汇”专项计划引进人才35名(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有基层工作经历、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优先考虑。
上述引进对象的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或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位。
(二)基本条件
引进对象还应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为2年及以上学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博士、硕士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引进: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各级机关辞退未满五年的;已在南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政策及待遇
1.按照程序引进的人才到岗工作后即解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并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执行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学历执行七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及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学历执行八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及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不执行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2.发放专项人才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分别为6000元、3000元。专项人才津贴的标准和发放时间期限为五年。
3.发放安家补助。引进人才发放安家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五年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到位。
4.发放租房和购房补贴。引进人才签订引进协议后,统一发放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连续发放五年。引进的博士和硕士在南漳落户购买商品房的,发放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生2万元,硕士生1万元,五年期满后凭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到位。
四、引进程序
专项引进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择优选拔等程序进行,不向报名者收取考试、体检等费用。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2023年6月18日24:00。通过“襄阳市专项引才网络报名系统”(http://58.19.239.252:81/index/sy)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上传个人照片(一寸彩色免冠登记照)、各对应学历阶段证明材料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各对应学历阶段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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