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德州庆云县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公告
2023-05-22 10:56:36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幼教队伍,促进我县幼教事业发展,满足公办幼儿园教学发展需求,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除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3年5月29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五)具有幼儿园(学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4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关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要求庆云户籍岗位的,须于2023年5月29日前落户并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云县外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我县公开招聘的备案制人员(含试用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现役军人;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庆云县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庆云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2日16:00

  (2)查询时间:2023年5月29日11:00-6月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yun.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6月2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11:00-6月3日16:00

  庆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9日11:00-6月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6月12日9:00—6月17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庆云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