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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滨州邹平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第二批)公告
2023-05-17 20:06:31   地区:山东   浏览: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评议。

  面试评议时间:2023年6月3日,地点:邹平市黄山实验小学(邹平市醴泉七路366号),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占60分(面试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答辩占40分(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试讲用教材:使用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考生不准自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内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面试评议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

  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考察工作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统一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