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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滨州邹平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第二批)公告
2023-05-17 20:06:31   地区:山东   浏览:0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滨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滨政办字〔2016〕79号)、《滨州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滨教〔2021〕9号)、中共邹平市委、邹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兴邹”行动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文件要求,根据邹平市中小学师资情况,经研究,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第二批)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须是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全国拥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引进岗位及数量详见《2023年邹平市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其品德、能力、业绩、综合素质得到业内认可;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

  (四)引进范围中(一)类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二)类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五)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他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均须于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滨州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发布信息

  教育系统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发布。

  五、引进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16:00前,凡符合引进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zpjyrsg@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并联系邹平市教体局人事股0543-4268073予以确认。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2023年邹平市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和电子版);

  2.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

  3.有效期内身份证(提交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有学部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彩色扫描件;

  5.教师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审查。

  资格初审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部门审定,审查结果将反馈至应聘人员报名邮箱或电话告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6月1日8:30-6月2日11:00带近期同底2寸照片2张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107室进行现场审查并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