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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3-05-17 12:36:30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吸纳专业理论扎实、教科研水平突出、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能力强的综合性幼教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结合本地实际,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01岗位:2022、2023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02岗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毕业届数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心理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22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5月22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户籍以2023年5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1.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不限户籍;2023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不限户籍;

  2.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不限户籍;

  3.符合夫妻分居两地或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不限户籍;

  4.其他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四)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3年5月2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5月2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23年5月24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1月24日前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pub.xbedu.net/)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新北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pub.xbedu.net/)。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5月22日9:00—2023年5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5月22日9:00—2023年5月24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5月22日9:00—2023年5月25日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