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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营垦利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公告
2023-05-12 15:25:21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结合学校教育发展需要,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垦利一中)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共引进20名,详见《2023年度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或师范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应聘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3.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QS、THE、U.S.News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报考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对2023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和与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相关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人员报考的,须于2023年5月22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须有1年以上(含1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任教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并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先报名参加公开选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所任教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的,垦利一中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大学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本次选聘需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

  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选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垦利一中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垦利一中将根据选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