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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淮安市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5-12 15:30:43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适应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医疗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涟水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57名,编外合同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方法下同);具备相应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备相应岗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列入的,须经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1月2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5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涟水县红日大道18-10号,2楼组织人事科。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果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则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