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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阳市南明区第二批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3-05-11 11:43:02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在编教师补充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30名,岗位详见《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后,工作单位由教育局按工作需要进行统筹安排,原则上分配回报考时所在单位,如有编制不足、学科超编等情况,则由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使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南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截止到2023年5月12日连续工作满2年且聘在教师岗位的在岗劳务派遣教师(2021年5月12日及以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员额制教师(2021年5月12日及以前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报考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5.在校服务期间,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有信贷纠纷并已查实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7.在校服务期间不服从学校管理,有无故旷工行为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9.2018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用个人自愿、学校推荐、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学校初审

  根据招聘要求,所在学校就教师是否符合本次招聘要求,教学业绩、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经校内党组织会议讨论且同意推荐的,学校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一式两份)上填写现实表现、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学校资格初审时需审核相应合同(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员额制教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及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需所属公司及任教学校签字盖章)。

  (三)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南明区萃元小学(南明区富源立交与中环路东段交叉口西500米)。

  现场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2日——5月13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