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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石阳新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高学历人才公告
2023-05-11 11:45:21   地区:湖北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新县事业单位2023年计划引进20名专业性强、综合素质好、符合阳新发展的急需紧缺专业高学历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阳新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高学历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任一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2)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147所建设高校为准)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2、报名人员除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生年龄以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为准;

  (3)报名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本科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

  (4)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已在阳新县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8)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10)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三、有关政策待遇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统一安排事业编制。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硕士、博士研究生聘在专技岗位的,可分别按专技十级、七级聘任;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可分别按管理八级、七级岗位享受有关待遇,有关津补贴按实际所聘岗位对应标准执行。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学历、工龄及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二)津贴补贴。引进人才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自正式聘用(含试用期)起,连续3年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其中: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的安家费补贴、每月2000元的学位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安家费补贴、每月1000元的学位津贴;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给予每人每年0.8万元的安家费补贴、每月800元的学位津贴。

  (三)住房补贴。引进人才在阳新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

  (四)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地调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专项)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其子女在阳新县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五)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除外)。